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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触碰右侧滑开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1:33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1 浏览次数: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网络信息253条,其中政务动态195条、政策解读38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完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反复梳理公开事项,按目录对食品、药品领域公开事项。在公开内容里进行细分,分为部门信息、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双随机一公开、预算/决算、公益事业、建议提案、公共服务方面进行公开,保障政务内容透明化、公开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运维保障等各环节制度机制,通过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确保群众及时获得便利的线上服务。二是推动政务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严格内容审核机制。规范使用信息审核表,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

        )监督保障。一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和便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我局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社会评议方面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目前我局未出现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365bet400电话_365bet亚洲官方_www.28365-365.com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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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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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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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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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与质量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推进责任落实情况,设定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监督机制,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补充不完整信息;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对于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接下来将加大推进食品安全、药品及医疗器械领域监管、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分类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质量有待加强。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制定意义、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利用政务新媒体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运用访谈、视频等形式宣传解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作为重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及时推进信息公开,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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