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由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区、市直各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y593.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3-3998368,电子邮箱:zwgkjd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聚焦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乌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的发布工作,指导各区政府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数据。2020年市人民政府公报累计出版12期。二是通过乌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据统计,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464万次,网站总计发稿9376篇,受理网上留言482件。三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目前,乌海市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135个,微信公众号99个,新浪微博账号15个及其他账号21个。2020年通过“乌海政府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发稿316次,通过新浪“乌海政务”微博发稿203条。四是强化蒙古文政务网站公开水平。做好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的建设,丰富发布内容,优化设置浏览、搜索、下载功能,全年网站公开稿件98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统一规范乌海市依申请公开文本的标准格式、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2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实现全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通过统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包括索引号、标题、发文字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内容概述等核心数据),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对标先进地区,先后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呼和浩特市、天津市、武侯区等省市区20余个政府网站,结合实际,优化政务公开专栏,重点建设依申请公开版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块、五公开版块,逐步打通痛点、堵点,实现数据同源。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规范的公开事项目录,按事项分类合理归集历史数据信息,达到政府信息资源库的统一建设和应用。目前,市本级完成37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四是指导各区各部门以本级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职能编制准确规范的事项名称。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以制度促落实。制定完善我市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以培训促落实,全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4次,就本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答等内容逐一落实,各区、各部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三是以监督促落实,以“深化以案促改 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全市政务公开台账7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以推进“五公开”为主要内容,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四是以考核促落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4 |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26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328 | -1493 | 6835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92 | +318 | 702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862 | 3744 | 46902 | |
行政强制 | 588 | 307 | 5113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9 | 6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1 | 51800.99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2 | 5 | 0 | 0 | 1 | 0 | 6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3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4 | 1 | 0 | 0 | 1 | 0 | 4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66 | 5 | 0 | 0 | 1 | 0 | 7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和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比例低,解读文件和相关解读缺少关联,缺少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形式的解读,解读形式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规范。没有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发布政策文件时,文件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是否有效等要素发布不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建立本级及指导监督三区建立公开发布事项标准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更新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制定我市信息管理、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完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机制。
2.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一是继续加强网站管理与日常维护。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参考先进地区做法,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版面进行调整,对内容重复、版块设置不合理、重点内容不突出等问题进行调整,提高专栏实用性和适用性。二是指导各部门理清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关系,科学合理增加、删除、整合栏目,实现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融互通。
3.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与量。一是选择试点单位,“点对点”提供政策解读跟踪服务,从政策文件制定、政策解读方案到政策解读出台,全程指导,鼓励帮助试点单位选择解读文件、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形式;二是“以点促面”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带动政策文件制定部门提高解读意识和解读质量。三是创新通报方式。以季度通报为载体,对政策解读报送不及时、报备表填写不规范、解读数量少等问题进行通报的同时,对政策解读表现突出的部门进行宣传鼓励表扬。
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完善乌海市的答复模板,根据申请人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规范文本予以答复;二是规范工作台账。依申请公开信件按照“一件一档”的形式,收阅答复后进行及时归档,装订成册,以备核查。根据依申请公开信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
5.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专家重点针对政府信息平台维护,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平台间的对接,政策解读的内容、形式、发布、报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与政务公开的关系、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问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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