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979396D/2023-00554 | 发文字号: | 内医保发〔2023〕1号 | ||||||
发文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1-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2-07 09:56: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做 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 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文件下载: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4MDc2Nzk4Mg==&mid=2247492708&idx=2&sn=46a6139f623f34210994b9c99db75cad&chksm=cf7282e5f8050bf322ad1f1fe626c69bfc15e9d1b1801bf5a7dd9517a77c3da284999f8aca28&token=1672310065&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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