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2-03269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办字〔2022〕56号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2-05-19 17:13: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自2006年开展以来,已成为凝聚社会爱心、弘扬人道精神、救助困难群众的品牌公益项目。2021年,在市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博爱一日捐”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两级红十字会共筹集271.79万元。围绕市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全市红十字系统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备灾救灾储备保障的同时,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光明行”、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角(点)等一系列人道救助项目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在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贡献了人道力量。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人道资源,积极搭建公益平台,共同参与人道救助,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员干部的人民情怀、群众观念培育,精心策划、集中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要切实做好思想动员,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支持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捐款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募捐活动。要引导社会文明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参与人道事业的公益载体。
三、管好用好“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
市、区两级红十字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自律机制,严谨、规范、高效地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募捐资金,组织实施好各项人道救助项目和活动,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确保管好、用好每一笔善款,把善款用好、把好事办实,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至10月底结束。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要分别交至同级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截留。
市、区两级红十字会要通过乌海日报、乌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乌海市红十字会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使用情况。
市直属部门、单位捐款由市红十字会负责接收。联系人:张福,联系电话:0473—3998527,开户名称:乌海市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滨河支行,账号:15050172665700000516。
2022年5月19日
下载文件:乌海政办字〔2022〕5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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