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去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聚焦“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靶向发力,不断创新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助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放”出活力。市财政局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同时,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优惠评审、优先采购等政策措施,将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由原来的30%调至40%以上,对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6%—10%提高到10%—20%。
“管”出公平。市财政局在全区率先建设并上线运行了全市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信息化服务平台,将全市488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实现了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线上办理,将采购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相结合,提高了采购管理水平,提升了运行效率,规避了采购风险;规范了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流程,杜绝了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形成了完整的采购项目数字档案,方便预算单位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在保证内部管理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同时,为政府采购的反腐败工作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服”出便利。市财政局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将各类政府采购资金统一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完善电子化交易管理功能,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现“不见面”开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集中、统一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免费在线检索;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管理工作,依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监督预警系统,对合同备案、合同公示、合同支付等进行实时监控;大力压缩采购时限,加快采购进度,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提高供应商参与效率,节省供应商参与成本。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好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优化采购流程,加快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和评审;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统筹抓好扶持中小企业、合同融资、电子保函、诚信管理系统对接等重点任务,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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