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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问题咨询
        主题 投诉乌达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错用国家低保政策
        信件内容 国家针对重度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相关政策明确规定“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而且是“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里写明的内容,纲要规定“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受低保”,并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也提出“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办法》第十四条也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视为单独立户,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并且《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乌海政发〔2022〕11号)第四项重点任务中也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机制,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因此,国家政策提出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政策,这个“单独立户”是把申请的残疾人看成“一户”,纳入低保核算范围!而不是把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绑定!所以,重度残疾人是可以单人单户单独申请低保的,而乌达区民政局及巴音赛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国家低保政策的错误理解及解读!行政不作为!不执行国家低保政策!不依法办事!敷衍糊弄残疾人!要求乌达民政局及巴音赛街道办事处及时纠正低保政策执行中的偏差!改变工作作风,要依法办事!要真真做到了解民情,倾听民意!落实好国家对残疾人优惠政策,让重度残疾人切实享受到国家的各项救助保障!切实保障好重度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姓名 张**
        添加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回复时间 2023-03-16 16:53:57
        办理单位 巴音赛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完结
        办理结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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