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743J/2021-0532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10-13 11:37:5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 监管类别 | 事项名称 | 主办科室 | 实 施 依 据 | 说 明 |
1 | 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 非主业类投资项目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审核 | 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六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内国资规划字〔2017〕117号) | 含主业确认 |
2 | 企业改制重组管理事项 | 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重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改制事项审核 | 《公司法》第三十七、六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法》三十一条、三十四条、四十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
| |
3 | 财务监督事项 | 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核 | 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下同)第三十四条;《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四十一条 |
|
4 | 企业清产核资事项审核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十九条、二十条 |
| ||
5 | 企业大额捐赠、对外大额担保和借款审核 | 《公司法》第十六、一百四十八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第四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 |
| ||
6 | 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和工资专项审计业务涉及的中介机构选聘 |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七条 |
| |
7 | 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事项 |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审核 | 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96号)第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的通知》(内国资预算字〔2015〕303号)第七条、第八条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 |
|
8 | 企业章程管理事项 | 企业章程的制定和修订审核 |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二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9 |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 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审核 | 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 |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七、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乌海市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乌国资企〔2018〕31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
|
10 | 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审核 |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七条、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内国资分配字〔2016〕41号);《自治区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51号) |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审核范围:特定功能类企业 | ||
11 | 国有产权、股权管理事项 | 国有产权变动方案和确权行为审批 |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5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第十二至十四条;《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1〕121号);参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确权联席会议有关事宜的函》 | 含企业间资产无偿划转、企业资产置换、乌海市直属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转让、重要子企业股权转让导致国有股失去控股地位等 |
12 | 国有产权、股权管理事项 | 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上市方案审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审批 |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 《证券法》第三、四章;《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2000〕200号)第一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8号)第三条; | 含国有股东转让控股上市公司股权事项;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事项(超过限额的);企业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和发行证券事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 |
13 | 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 |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第十四条 | 依据经济行为的批准单位确定“核准”和“备案” | ||
14 | 发行债券事项 | 债券发行审批 |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六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一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8〕70号) |
|
15 | 企业资本金变动管理 | 国有资本金变动事项审批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六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 含重要子企业增资行为导致国有股失去控股地位事项 | |
备注:事项名称中冠以“企业”字样的,均指出资监管的一级企业。 |
出资人备案事项清单
序号 | 监管类别 | 事项名称 | 主办科室 | 实 施 依 据 | 说 明 |
1 | 财务监督事项 | 企业会计政策调整 | 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 |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八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
|
2 |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
| ||
3 | 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
| ||
4 | 重要子企业清产核资结果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二十一条 |
| ||
5 | 企业财务风险事项(含企业重大资产损失事项) |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0号) |
| ||
6 | 规划投资监管事项 |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其变更 | 规划发展与 企业改革科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六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三十三条 |
|
7 | 董事会管理事项 | 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六十六条 |
| |
8 | 法律管理事项 | 企业发生涉及出资人重大权益的法律纠纷事项 | 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第三十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
9 365bet400电话_365bet亚洲官方_www.28365-365.com | 国有产权、股权管理事项 | 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事项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10 |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事项 |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 | 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 | 《乌海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
11 |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事项 | 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内政〔2015〕145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厅发〔2015〕29号) | ||
12 | 工资总额、企业年金管理事项 |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51号) |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备案范围:商业竞争类企业 | |
13 |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 《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 |
| ||
备注:事项名称中冠以“企业”字样的,均指出资监管的一级企业。 |
出资人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责 任 依 据 |
1 |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
2 |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指导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革和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 |
3 | 尊重、维护所出资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4 | 加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 |
5 | 指导和推进所出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
6 | 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 乌海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字〔2019〕18号) |
7 | 依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并对拟任人选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企业管理者的薪酬和奖惩 |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十五条 |
8 | 加强出资人监督,健全国家出资企业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9 | 依照有关规定加强所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六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10 | 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监督和指导国家出资企业开展内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11 | 研究提出乌海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措施,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承担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管理工作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 |
12 | 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境外投资、运营和产权状况的监督,规范企业境外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中采购和佣金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 |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 |
13 | 指导督促市直属企业、中央和自治区驻市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厅发[2011]62号) |
14 | 定期向乌海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五条 |
15 | 依法对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乌海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字〔2019〕18号) |
16 | 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负责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及赴港澳政治审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2〕30号) |
17 | 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96号); 乌海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字〔2019〕18号) |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