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海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黄河沿岸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黄河乌海段沿岸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工程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加强河道工程整治作为推动黄河乌海段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落实的重要抓手,是我局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方向。
一、加强黄河乌海段管理保护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一)扎实推进河道工程治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大江大河整治力度的加大,我市根据黄河治理规划的总体布局,对黄河乌海段进行了规模整治,有效遏制了淘岸坍塌,对保障堤防安全度汛、控导河势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市黄河防洪工程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高于滩地、直接抵御洪水顺河而建的防洪堤,一类是控导河势、保护滩区(耕地)的河道整治工程(常见为护岸、坝垛、丁坝等工程布置形式)。截至目前,我市现有防洪工程分布情况为:防洪堤(下海勃湾至王元地段)长度9.4km;下海勃湾控导工程(一至四期)6.7km、王元地控导工程2段1.8km以及海南区巴音陶亥控导1.2km(坝垛40个)、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护岸)12.2km。由于兴建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原布置于黄河乌达段的部分控导工程以及12km堤防工程因位于库区范围内无法继续发挥工程功能,已于2013年库区蓄水前全部进行了清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果,主要完成了黄河乌海段河道整治两期三段共计2.2km,完成投资1568万元(其中近期防洪工程完成2段1.6km,完成投资1140万元)。“十三五”期间,主要完成建设内容为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河道整治长度5.6km)和黄河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整治长度6.6km),上述工程的实施对稳定河势、遏制淘岸态势作用明显,提高了防洪保安能力,为沿岸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基本保障。
黄河乌达段因全部位于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范围内,岸线受库区调度运用特别是调沙运用影响较大。2019年,黄河主流靠流左岸乌达区乌兰淖尔段,致使该段出现较大淘岸险情,因此紧急实施了应急抢险护岸工程,建设完成格宾石笼护岸1.4公里。内蒙古宜化公司储灰坝河段出现局部淘岸加剧态势,危及储灰坝安全,2020年5月,在该段实施了沿黄防护工程1.46公里。2020年争取到上级资金1200万元,计划在去年护岸工程上延建1.5公里,进一步缓解乌兰淖尔段岸线防护压力。
(二)切实强化工业污水监管和水资源保护。一是加大对园区工业污水的监管力度。每年印发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实现自动监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2019年共查处水环境违法案件10件,处罚金额69万元。2020年1—7月,全市19家涉水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6%,3座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8%。全市工业污水均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或通过企业自行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无工业废水排入黄河的现象。二是全面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先后编制了《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印发了《乌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控制新增取水。在水源配置中,要求优先利用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源配置,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实施了《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开展水资源在线监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地下水水位埋深及开采量统测工作,下大力气封闭地下水源井。通过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得到控制。2017以来累计封闭地下水源井170余眼;海勃湾、乌达两个地下水超采区经过治理,满足采补平衡要求,经自治区政府批准销号。
(三)着力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建立起黄河乌海段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共有河长24人,累计巡河调研100余人次,各级河长在黄河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编制实施了黄河乌海段“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启动了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黄河乌海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黄河乌海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扎实推进,为进一步加强黄河管护奠定了基础。市河长办、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公益诉讼“保护黄河”专项活动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河湖管护氛围。开展了2020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黄河“清河行动”反馈“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自治区环保督察和水利部暗访反馈“四乱”问题整改及黄河岸线利用项目整治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以来,累计清理整治黄河“四乱”问题20个,有效打击了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影响河湖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黄河乌海段面貌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制定了《乌海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从2016年至今,黄河乌海段入境断面水质类别为Ш类,出境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
二、对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持续推进河道治理工程。一是结合自治区启动黄河三期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和我市“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的契机,在深入调研、专题论证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一系列关系重大的民生水利工程列入相关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二是通过积极协调和大力争取,我市初步列入黄河三期及“十四五”规划的黄河河道治理工程长度近60km,估算投资5.4亿元,其中乌达区初步列入治理长度22km,基本涵盖乌达区境内黄河全部岸线。在此基础上,乌达区已先行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乌达段岸线治理进行进一步规划,编制完成《黄河左岸乌达段护岸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后续规划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缓解乌达段黄河淘岸塌滩态势,沿岸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沿岸开发利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协调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争取工程早日实施并发挥效益。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水监管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大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执法365bet400电话_365bet亚洲官方_www.28365-365.com
力度,认真落实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面实现污染源排放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强化非常规水管理,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污水收集和中水疏干水回用工程建设投入,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鼓励使用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三是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严格限制新增高耗水项目,在审批新上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禁高耗水项目使用地下水。
(三)持续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开展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河湖“清四乱”等工作为重点,全面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力推动黄河乌海段水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压紧压实河长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内蒙古自治区河湖长巡河巡湖暂行办法》规定,督促黄河乌海段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巡河调研力度,切实发挥好河湖管护主体作用。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加大督查、暗访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确保黄河乌海段长治久安。三是科学编制黄河及其支流水域岸线利用规划,完成黄河乌海段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好黄河岸线利用项目整治工作,抓好乌海湖清淤和滩区扬尘治理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乌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保护黄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影响河湖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果,推进黄河乌海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十四五”我市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河湖管护新局面和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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